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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阶段的内蒙古社会工作协会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  字号:【

      为了尽快改变我区专业社会工作起步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素质不高的状况,在自治区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了社会工作协会。协会成立两年来,认真践行社会工作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己任,按照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行业化建设的要求,开展社会服务,推动了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概括地说,有成绩、有差距、有困难。对初创阶段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将会对社工协会的发展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


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社工协会作为新生的社会组织,真正担当起社会工作的职责,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协会把自身建设当作初创时期的主要工作来抓,从组织上、制度上、业务能力上打牢基础。一是注重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针对社工协会人员新、不熟悉社工业务的特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社工知识学习,与有关院校联系,参观见学院校专业社工开展实务工作的情况。同时走出去向兄弟省区的社工协会学习,考察了解他们开展社会工作的一些做法,借鉴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从而缩短存在的差距,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行业管理能力。二是明确协会内部分工和工作职责。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协会设立了办公室、会员部和事业发展部三个职能部门,并且明确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了人员分工,规定了每个人的职责、任务和待遇,建立了党支部,保证了协会工作的高效运转。三是建立了内部各项制度。为了实现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协会按照《章程》规定,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协会工作规则》、《协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办法》、《会费收取办法》、《协会学习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协会公务活动制度》、《协会机构设置及职能》等十项制度,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四是加强了同会员单位的联系,针对会员单位分散的特点,为了保持同会员单位的紧密联系,我们在每个盟市都聘任一名联络员,建立了网络系统,及时保持信息沟通。协会不定期编印《内蒙古社工通讯》发给每一个会员,及时传达协会的动态和交流经验,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


二、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工作


       协会成立以后,本着服务于社会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大局和服务于民政中心任务的原则,认真履行社工协会职责,积极地开展各项社会工作。一是开展了全区社会养老工作调研。去年初,为了配合民政厅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家推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要求,在自治区民政厅和老龄办的支持下,我们把社会养老工作调研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制订调研方案,组织人员先后深入到4个盟市、13个旗县(区)、33个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同时对全区各地的统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关于我区社会养老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受到了民政厅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为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成立了社会化养老专业委员会。在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下,我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已发展到300多家,为更加有利于团结协调全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推广先进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提高社会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业务素质,维护社会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养老工作的规范化、行业化、专业化建设,经自治区民管局批准,在社会工作协会设立了社会化养老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刚一成立就受到了社会养老机构的欢迎,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与养老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打下了基础。三是开展了高校社会工作服务社示范项目。为了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社会工作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我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今年,社工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的“内蒙古社工协会高校社会工作服务社示范项目”,与包头师范学院弘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在青山区保利社区实施落实该示范项目。同时作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和志愿者开展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综合服务和社工专业师生的实习培训基地,引导内蒙古高校社工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相衔接,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理工作的“党建引领、三工联动、政校合作、民族共融”水平。四是组织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专业技能低的问题,社工协会联合赤峰市阳光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扎兰屯市举办了一期有18个民办养老机构130多人参加的护理员培训,通过7天理论授课和120个课时的实训,考试合格发给由劳动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证书,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深受养老机构的欢迎。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时,社工协会还在全国社工知识网络竞赛、评选全国最美社工、组织开展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选拔人员参加少数民族骨干培训和协助社会发展基金会征寻帮扶对象等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工协会在初创阶段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社会工作发展的要求和成立时政府领导寄于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比如与有关方面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合作交流还有局限性;强化会员发展和为会员服务工作还不到位;扶持发展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推动和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还有存在差距;配合政府社工部门开展社会工作宣传、社工人才培训、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行业化建设方面还不够,等等。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社工协会还没有找到准确的定位。虽然协会章程对协会宗旨、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由于有些和政府部门的职责交叉,没有真正实现政社分开,有些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工作难以开展。政府部门除了要进一步减政放权,落实中央关于“激发社会组织能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要求外,协会本身也要进一步的审视自己,摆正位置,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整合开发社工领域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工作的行业发展。二是有关部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但社会组织要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作为公益性的非经济社会组织,要想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经费从哪里来?这只有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渠道解决。三中全会指出的“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要求,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比如我区社会养老机构缺少大量的护理人员,而且具有专业知识的护理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培训任务交给社工协会,就能较好地解决护理培训和提高专业素质的问题。一些政府部门的“大包大揽”传统管理模式还在转变过程中,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处在起步阶段,对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制。三是自身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协会成立不久,无论是老同志,还是年轻同志,对社工专业知识学习掌握的都不够,缺乏对社工理论的研究,自身具备的能力还不能适应社会工作的要求。对社会工作的宣传不够,利用新闻媒体,建立自己的舆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社工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社会上还没有形成浓厚的社会工作氛围。


       内蒙古社工协会仅走过了两年的历程,还处在初创阶段,任重道远,前途光明。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社会工作者的努力,今后,社工社会组织必将会在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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